第两百九十章 喜帖-《我在古代写书追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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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是常汶后,沈兮差点没背过去,她始终是不敢相信常汶真的会娶宁樱为妻的,这也就意外着,就算以后他当上了皇上,而宁樱是皇后,纵然他再喜欢青歌,青歌也只能是妃。

    可沈兮又忘了,眼中只有权势的人,是不会想到这些的。

    “我现在倒是很好奇,青歌是什么心情。”沈兮声音很轻,青歌那么喜欢常汶,现在他娶了别人,还是自己同生共死的好姐妹,不知她会做何感想。

    想到这里,沈兮心中的八卦之火就熊熊燃烧。

    “听说宁樱身后,是一个族的权利,权衡利弊之下,宁樱确实是个能够给二皇子支持的人,所以就算青歌再喜欢二皇子,在身份上,她就已经差了宁樱一截。”陆清逸当初知道宁樱这个人的时候就第一时间去调查了她的身份背景。

    她身为族长的女儿,却甘愿在常汶背后做杀手这么多年,她对常汶必然是有情意的。黑客 

    沈兮对于这些倒是一点都不意外,她只长叹一口气,常汶今日做了这种选择,以后他也照样会被宁樱给钳制住,她可不信宁樱是那么傻的人。

    常汶的婚期是在一个月之后,但是消息一出,整个京城的人都在议论纷纷,沈兮的书店都成了他们八卦闲聊的地方,他们都说宁樱生得极美,难怪向来暴戾的二皇子也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这些平民百姓哪里会懂这其中所暗藏的暗潮汹涌。

    沈兮这日也闲得无聊,脑子也没有东西可写,所以她就给自己放了半天假,和傅川先是去看若风他们训练得如何了,随后转身就出来逛京城,逛酒楼。

    原本沈兮是不想进酒楼的,毕竟这里面的消费高得她会吐血,也不过是因为看见了青歌在里面所以她才进来罢了。

    青歌正一个人在喝着闷酒,看着桌上的瓶瓶罐罐,想来是喝了不少,她脸颊通红,今日也没有穿她常穿的黑衣。

    沈兮见状,就拿起一坛酒就放在青歌桌子上,冲她笑道:“青歌姑娘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也不怕耽误事吗?这二皇子要是知道了,会担心的。”

    青歌白了一眼沈兮,“我知道你现在是在看我笑话,就连宁樱都一样,你们没一个好东西。”说着就又喝了一口酒下肚。

    “我确实是来看你笑话的,我只是觉得你胆子太小了,既然喜欢要为什么不敢告诉他?”沈兮也丝毫都不避讳,青歌于她而言,是敌人,常汶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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